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1、根据《企业会计准则第32号——中期财务报告》。
2、第三章第12条规定:“中期会计计量应当以年初至本中期末为基础,财务报告的频率不应当影响年度结果的计量”。
3、2008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辅导教材《会计》第十三章财务报告第三节利润表的填列方法(一)中指出:“利润表‘上期金额’栏内各项数字,应根据上年该期利润表‘本期金额’栏内所列数字填列。
4、如果上年该期利润表规定的各个项目的名称和内容同本期不相一致,应对上年该期利润表各项目的名称和数字按本期的规定进行调整,填入利润表‘上期金额’栏内”。
5、2008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辅导教材《中级会计实务》第十九章财务报告第3节利润表的填列方法l中指出,…本期金额’栏反映各项目的本期实际发生数,如果上年度利润表的项目名称和内容与本年度利润表不相一致,应对上年度利润表项目的名称和数字按本年度的规定进行调整,填入报表的‘上期金额’栏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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